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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託

  • 創造公共利益而成立的信託
  • 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
  • 達成持續幫助社會弱勢族群之目標
什麼是公益信託
服務目的
公益信託顧名思義,就是為創造公共利益而成立的信託,舉凡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信託,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都可以成立公益信託,在信託法第八章(第69條~第85條)設有公益信託專章,規範成立公益信託相關事宜。透過信託業者管理公益信託,委託人不需親自介入公益事務之執行,即可透過受託人達成持續幫助社會弱勢族群之目標,且一般大眾亦可捐贈或加入公益信託,也提供了社會上具有同樣熱心的人參與的機會。
申請審核
  • 公益信託之設立須由受託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許可。例如以社會福利為目的公益信託,應向衛福部申請,以環境保護為目的者則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請許可。
  • 由於公益信託立意為善,為使眾人的善心不被濫用,每個公益信託均須設置信託監察人,來監督信託業者是否有依照信託目的管理運用資金。且為讓相關人士了解公益信託的運作狀況,信託業者必須每年編制下年度計畫及預算書,陳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並須於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將公益信託事務處理情形及財務狀況,送信託監察人審核後,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
賦稅優惠
公益信託係為增進社會大眾之公共利益所設計,與一般以照顧自身或家人利益之私益信託並不相同,且為鼓勵民眾成立公益信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享有賦稅優惠。
歡迎洽詢
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02)2173-8888或洽詢全省營業單位信託經辦人員。
信託經營與管理人員登錄情形查詢
向本行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本行相關人員接觸之客戶,於必要時,得向本行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登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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