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本網頁使用script可是您的瀏覽器並不支援,而本站使用的script沒有影響您閱讀本站網頁的資訊,請您繼續瀏覽,謝謝!

  首頁 個人金融 信用卡
卡友優惠
信用卡綜合保險

信用卡綜合保險

信用卡綜合保險
合作金庫銀行信用卡及VISA金融卡享有高額旅遊平安險,只要持卡人以本人信用卡或VISA金融卡支付本人、配偶及未滿25歲受扶養之未婚子女之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八成以上旅行團費,即可享有下列保障;但嗣後取消或刷退前述機票或團費之交易者,保險公司得不負理賠之責。

  • 團費:指被保險人依據旅遊契約所繳交之旅遊費用,不含簽證、小費及其他依據法令或原訂旅遊 契約所生之違約金。(團費須包含被保險人整趟旅程所需之所有交通工具及住宿費用)
  • 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之責。

信用卡綜合保險
旅行平安險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80%以上團費者,因下列情況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前述所稱「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被保險人搭乘或上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期間。
  • 於班機原訂起飛前五小時實際起飛前五小時使用車輛(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它類似之交通工具)前往機場期間。
  • 於機場內。
  • 於班機抵達機場後五小時內,使用車輛(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它類似之交通工具)離開機場期間。

前項所稱「公共運輸工具」係指以大眾運輸為目的,對大眾開放並定時定點營運於特定路線間並領有合法營業執照之交通工具。但下列類型之運輸工具,非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公共運輸工具:
  • 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之用者:如麗星郵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總統包機、軍機等。

依據保險法第135條準用第107條之規定,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訂立本契約時,以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
旅遊不便險(檢附相關單據,實支實付,惟最高仍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班機延誤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在出發地或轉機失接地於航空公司安排之最快改搭班機出發前因而產生之合理且必要之住宿費、膳食、來往住宿地點之交通費、電話費及因住宿且行李已托運時發生為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 失接已確認之轉接班機,且於其到達轉運站後四小時無其他任何可代替之空中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
  • 已經確認之班機延誤達四小時以上、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無法登機,且於該機預定起飛時間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班機可供其轉搭前往目的地者。

前述已經確認之班機不包括自本國出發且在報到前已確認延誤或取消者。被保險人的預定行程若係一接續性的行程,雖該行程發生一次以上之班機延誤事故,保險公司對於因此所生之班機延誤費用之理賠金額,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每人每一事故保險金額」為限。
行李延誤
被保險人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六小時後,仍未接到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本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因行李延誤所必需購置之日用必需品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行李遺失
被保險人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則視為行李遺失。保險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五天(120小時)內,因購買緊急必需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
購物保障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承保信用卡支付購買物品之部分或全部價款,本公司就該物品於簽帳日起三十日內,因發生竊盜、搶奪或強盜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負賠償責任。所稱之「物品」係以動產為限。
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限額以承保信用卡簽帳單所列購買物品之價款扣除自負額後之金額為限,最高不超過本契約所記載之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如僅以承保信用卡支付部分購買物品之價款,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該部分簽帳價款占總價款之比例計算,但扣除自負額後,最高不超過本契約所記載之保險金額。
有關承保範圍、保險金額、除外責任、通知義務、理賠程序等事宜,悉依保險證所記載為準,如有疑問請洽因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專線(24小時服務電話)0800-789-999或理賠服務專線(上班時段,週一至五08:30-12:00,13:30-18:00):旅遊不便/購物保障 (02) 2577-3814 、旅行平安/傷害醫療(02) 2507-5335 #263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 15 號 10 樓

 
 
相關連結

保險證

合庫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旅行不便暨購物保障)

合庫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旅行平安暨傷害醫療)

 

本保險有效日期至 113年11月30日止,期間屆滿後本行保有變更或停止之權利。

猜您也會喜歡這些卡片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循環利率:本行信用卡4.15%-14.75% ( 基準日為109年10月1日 ) 。預借現金手續費:每筆預借現金乘以3%加上新臺幣150元。其他相關費用依本行網站公告,詳細折扣活動內容請參考本行網站或向各分行查詢,本行保留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折扣優惠活動之權利。合作金庫銀行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
※本文宣所列之金額皆以新台幣計價
客服專線:(04)2227-31310800-033175
  快捷選單
  智能客服
  回到畫面最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