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匯兌
- 聯行匯款
- 跨行匯款
- 代收票據
國內匯兌業務
本行擁有國內銀行界最週密的通匯網,除本行各分支單位外,並可受理各基層金融機構(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之匯款,通匯單位遍佈全省。
聯行間及與各基層金融機構間匯款業務
- 電匯:利用本行通匯網,填妥申請書,註明收款人戶名、帳號等資料即可匯入本行全省各通匯單位之指定帳戶內。
- 票匯:申請由本行簽發匯款支票,自行或寄交收款人,持向指定通匯單位兌付。
- 匯費說明:
- 票匯匯費:一律收三十元。
- 本行聯行間匯款匯費:匯款金額二百萬元以下,每筆匯費三十元。二百萬元以上每超過一百萬元加收十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超過一千萬元者仍以一千萬元計算匯費。
跨行匯款
- 透過財金公司跨行通匯連線系統,由本行各營業單位將款項匯至已加入財金公司電腦連線系統之其他金融機構指定帳戶內,亦可由其他金融機構匯入本行帳戶內。每筆最高限額五千萬元。
- 跨行轉帳匯款匯費說明:匯款金額二百萬元以下每筆三十元,二百萬元以上,每超過一百萬元加收十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
- 跨行現金匯款匯費說明:匯款金額二百萬元以下每筆一百元,二百萬元以上,每超過一百萬元加收五十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
代收業務
- 受理各種票據(含到期、未到期、本埠,外埠)代收,本行將於票據款項收妥後,直接轉入託收之帳戶內。
- 保管「未到期票據」及「外埠票據」,每張收取手續費五元。
- 受理代收票據撤票,每張收取處理費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