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行代理收付款
- 方便存戶在全省各地存、提款
營業單位存入款項
凡在本行已開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及綜合存款之存摺存款戶,均得在本行全省各營業單位存入款項。
存戶在代理單位存入款項包括:
- 現金。
- 得由代理單位轉帳、交換或託收取款之即期或未到期票據。
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及綜合存款之存戶欲在代理單位提款者須先持身分證、存摺、印鑑向任一營業單位申請並選定提款密碼後始得辦理。其每次提款時,須憑存摺、原留印鑑並填具提款密碼之取款條辦理。
存戶變更,停用提款密碼,或遺忘提款密碼時,均需由本人親持身分證、存摺、印鑑向任一營業單位申請辦理。
存戶變更,停用提款密碼,或遺忘提款密碼時,均需由本人親持身分證、存摺、印鑑向任一營業單位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