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特店收單
- 免管理費及設定費,創業超輕鬆
 - 使用台灣Pay QR Code收款,免連接網路
 - 提供收款APP,交易通知不漏接
 
申請資格
                        - 符合商業登記法規定免申請登記之營業人(如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等),且未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編號者。
 - 限本國人且年滿20歲以上之完全行為能力人。
 - 應無「除戶、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狀態,且具有營業事實。
 - 於其他同業申請自然人特店未超過三家。
 
*本行保有最終審核權利。
應備文件
                        - 特約商店綜合申請書(自然人特店專用)。
 - 自然人特店負責人之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等)。
 - 具有營業事實之照片或網頁等相關資訊。
 
申請方式
                        
                                請至合作金庫各營業單位辦理。
                            
                        
                        
                        
                    
                    
                                                                                
                其他說明
                        - 僅得受理SmartPay消費扣款交易,不得受理信用卡交易。
 - 每月交易限額不得超逾8萬元整。
 - 不得販售遞延性及法規禁止販售之商品。
 - 交易款項限撥入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