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特店收單
- 免管理費及設定費,創業超輕鬆
- 使用台灣Pay QR Code收款,免連接網路
- 提供收款APP,交易通知不漏接
申請資格
- 符合商業登記法規定免申請登記之營業人(如攤販、家庭農、林、漁、牧業者、家庭手工業者、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等),且未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編號者。
- 限本國人且年滿20歲以上之完全行為能力人。
- 應無「除戶、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狀態,且具有營業事實。
- 於其他同業申請自然人特店未超過三家。
*本行保有最終審核權利。
應備文件
- 特約商店綜合申請書(自然人特店專用)。
- 自然人特店負責人之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等)。
- 具有營業事實之照片或網頁等相關資訊。
申請方式
請至合作金庫各營業單位辦理。
其他說明
- 僅得受理SmartPay消費扣款交易,不得受理信用卡交易。
- 每月交易限額不得超逾8萬元整。
- 不得販售遞延性及法規禁止販售之商品。
- 交易款項限撥入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