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與功能簡介
提醒您,若您使用本行金融卡於他行ATM或eATM作跨行轉出時,將顯示16位帳號(前13位為存摺上帳號+2位卡片序號+0),使用本行ATM或eATM則會顯示存摺上13位帳號。
申請資格
凡您在本行已開立存摺存款戶者,可向本行任一營業單位申請領用晶片金融卡。
辦理手續
若您要申請金融卡,請本人(法人、團體為其代表人)親持身分證件(法人、團體並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證照等相關資料)及原留印鑑親洽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
金融卡功能
提款、存款、轉帳、繳費(稅)、查詢餘額、密碼變更、消費扣款及國外提款等。
轉帳功能之申請
- 非約定帳戶轉帳:請您於啟用時一併勾選是否使用非約定帳戶轉帳功能,每日交易限額為新台幣3萬元。
- 約定帳戶轉帳:如您需要較大金額之轉帳,可向本行申請『約定帳戶轉帳』功能,您可24小時利用自動櫃員機(或eATM)輕鬆地將存款轉入您所約定之支票存款、存摺存款等帳戶﹝含其他銀行最多可約定20戶﹞內,申請手續簡便。
提醒您,若您使用本行金融卡於他行ATM或eATM作跨行轉出時,將顯示16位帳號(前13位為存摺上帳號+2位卡片序號+0),使用本行ATM或eATM則會顯示存摺上13位帳號。
消費扣款功能之申請
開通方式
- 本行任一營業單位即可申請,另除臨櫃申請外,本行另已提供客戶可於eATM(網路ATM)及網路銀行(限已申請網路銀行服務者)申請開通此功能。
- 持卡人於國內、外金融卡指定商店(貼有台灣金融卡、金融卡及SMART PAY標誌)進行消費扣款交易,經使用金融卡並輸入約定密碼後,視為同意啟用當次消費扣款服務功能以完成交易。
使用用途
您持有本行發行之金融卡於國內貼有「SMART PAY」標誌實體或網路特約商店之憑卡消費,透過財金公司跨行結算系統,消費帳款直接自消費者所持金融卡之存款帳戶可用餘額中扣除並轉入特約商店指定帳戶。
帳務劃分點(例假日除外)
- 星期一至星期五以下午三點三十分為帳務劃分點。
- 超過帳務劃分點以後之提款﹝含轉帳﹞交易,併入次一營業日之帳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