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自111年4月1日調整「DBU 外匯業務收費標準」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業務收費標準」部分收費項目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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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華民國111 年4 月1 日起,本行將調整部分「DBU 外匯業務收費標準」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業務收費標準」,項目如下:
自中華民國111 年4 月1 日起,本行將調整部分「DBU 外匯業務收費標準」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業務收費標準」,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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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U 外匯業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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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匯款-手續費:
國內同業解付,由本行通知者,每筆手續費NT$200,郵費NT$60。 -
出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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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費:
- 須拍發電報者,每通計收NT$500,如為出口TRACER電報,第一通免收。
- 由同業轉本行辦理出口轉押匯,需拍發電報者,每通計收US$30。
- 信用狀通知手續費:由本行轉通知,每筆計收US$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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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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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入匯款-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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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外匯業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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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託收-手續費:
託收金額×0.05%,最低US$20。 -
出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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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費:
- 須拍發電報者,每通計收US$20,如為出口TRACER電報,第一通免收。
- 由同業轉本行辦理出口轉押匯,需拍發電報者,每通計收US$30。
- 信用狀通知手續費:由本行轉通知,每筆計收US$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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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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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託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