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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基金業務

開戶對象
  • 自然人。
  • 在中華民國設立登記之法人。
應備證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學生證等雙證件;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正本。
  • 外國人:領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外交部核發相關身分證件之外國自然人及大陸地區人民。
  • 在中華民國設立登記之法人: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份證正本,非營利事業機構應另提供免稅證明文件。
信託方式/最低信託金額
計價幣別 單筆最低金額限制 定期定額最低金額限制 增加單位
新台幣NTD
10,000元
3,000元
1,000元
美金USD
500元
100元
100元
澳幣AUD
500元
100元
100元
人民幣CNY
10,000元
1,000元
1,000元
南非幣ZAR
5,000元
1,000元
1,000元

備註:本行保管基金(明細請參考 本行保管基金一覽表 ),金額限制如上表;非本行保管基金之定期定額僅開放美金且最低申購金額美金500元、人民幣10,000元,低於上述金額將無法成功進行交易。

定期定額/ 定期不定額信託注意事項
  • 申請定期定額/定期不定額信託及投資設定異動事項,請於指定扣款日前一營業日(含)以前辦理,並於完成相關手續後當次扣款才生效,否則視為下次扣款生效。
  • 為確保扣款投資成功,請於每月指定扣款投資日之前一日,於指定扣款帳戶內留存足額扣款金額及申購手續費。
  • 連續6次扣款失敗視為投資人終止該筆委託投資。
信託費用及報酬
  • 申購手續費:
    • 申購時收取手續費之境外基金:費率0%~5%,以信託本金乘上費率計收,單筆信託投資於申購時交付,定期定額/定期不定額信託投資於每次扣繳信託金額時一併計付,每次申購手續費最低為新台幣伍拾元(或等值外幣)。
    • 遞延至贖回時收取手續費之境外基金:費率0%~5%,依投資標的持有期間之費率,於基金贖回時自贖回款項中扣收。請參考遞延銷售手續費一覽表
  • 信託管理費:自申購日後滿一年起,依實際持有日數以信託金額年費率0.2%計算,並由本行於信託標的每筆賣出或贖回時扣收。惟每筆贖回最低收取境內基金-新台幣貳佰元(或等值外幣)。
  • 轉換手續費:一律以新台幣計收,於每次轉換時,除依各投資標的經理公司約定方式收取外,受託人另按每筆轉換計收境內基金-新臺幣貳佰元。
  • 通路服務費:包括申購時及持有期間之通路服務費,費率約0%~5%,由交易對手或基金經理公司給付予本行,其給付方式為於申購時一次給付或依各基金公司採月、季、半年、年度支付,將由基金公司逕自各基金之每日淨資產價值中扣除。
風險預告
  • 基金並非存款,不屬於存款保險條例所保障範圍,本行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外,不擔保本金之不虧損,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應自負盈虧。
  • 基金以往之績效不代表未來投資表現,其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及未來配息率,投資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 高收益債券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 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最大可能損失為信託財產全部,基金投資之可能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投資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匯兌風險)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於投資前,請務必詳閱,相關訊息可至 http://announce.fundclear.com.tw 下載或查閱。
  • 投資人如涉及短線交易時,基金公司得限制、拒絕或取消申購、轉換或贖回之權利(包括受託人已接受之交易),並依投資標的公開說明書之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受理時間
  • 臨櫃交易:
    • 單筆信託申購、贖回、轉換:受理時間:週一 ~ 週五上午9:00至下午3:00前完成交易。
    • 定期定額/定期不定額信託及異動事項申請:受理時間:週一 ~ 週五上午9:00至下午3:30前完成交易。
  • 網路:24小時;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易,視為當日交易,逾時視為次一營業日交易。
注意事項
信託業利害關係人交易告知事項:合庫投信及法銀巴黎投顧為受託人之利害關係人,投資於該公司發行或代理之基金係屬信託業法第25條及第27條之利害關係交易。
信託經營與管理人員登錄情形查詢
向本行申請辦理信託業務而與本行相關人員接觸之客戶,於必要時,得向本行申請查詢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之登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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