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U人民幣業務專區
本行DBU人民幣業務業於102年2月6日正式開辦,提供您更多元之金融服務。
服務據點 |
本行各營業單位均可受理客戶辦理人民幣業務。 |
服務項目 |
◎存款服務: 包含活期、定期及綜合存款、現鈔之存入及提領,惟不提供人民幣支票 存款。開戶最低起存金額: (1)活期存款:等值美金100元。 (2)定期存款:人民幣7,000元。 (3)綜合存款:酌留額人民幣700元,自動轉存額人民幣20,000元,逐筆 轉存額人民幣7,000元。(連結外匯存款利率表) ◎匯款服務:包含匯出、匯入匯款等外匯業務。 ◎兌換服務:與其他幣別之兌換服務。 ◎現鈔買賣服務: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2萬元;非自然人(法人、行 號及團體等) 買賣人民幣現鈔鈔無限額。 (連結本行外匯業務收費標準) ◎進口、出口業務服務。 ◎授信服務。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人民幣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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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 個人、法人、團體、行號。 |
交易限制 |
◎自然人每人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之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
(全體銀行合計)
◎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之限額為人民
幣8萬元;其用途應屬經常項目,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
◎公司、商業(行號)、團體社及跨境貿易,得與臺灣地區人民幣清算銀行
平倉,惟客戶須提供實際人民幣收支需求之相關交易文件,範圍為:
(1) 貨物輸出或輸入國至少有一方為大陸地區;或買、賣任一方位於大陸
地區且資金進出大陸地區者(皆含三角貿易)。 (2) 進、出口之貨款(含預收付貨款)以人民幣結算或清算之匯出入款或
以跟單方式辦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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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人民幣業務可能產生之風險及應注意事項 |
人民幣交易,倘資金未涉及進/出大陸地區者,比照一般外幣之作業方式辦理,惟人民幣資金有涉及進/出大陸地區者,仍須受大陸當地相關法規的限制。有關辦理人民幣業務可能面臨之風險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人民幣業務風險告知」(※請務必點選,以了解相關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詳情歡迎洽詢合作金庫各營業單位銀行外匯櫃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