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本網頁使用script可是您的瀏覽器並不支援,而本站使用的script沒有影響您閱讀本站網頁的資訊,請您繼續瀏覽,謝謝!

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

適用對象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者:

  •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
  • 限由同一家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外銷貸款,並依信保基金外銷相關貸款規定送保者。
信用保證說明
  • 用途:用於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 信用保證:中小企業於金融機構承作預售遠期外匯之履約風險,即該企業因故無法取得相對應之出口外匯款項,致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到期之日無法以約定匯率辦理結匯或交割,金融機構所產生之匯率差價損失。
申辦期限及管道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歡迎洽詢本行各分行辦理。
(倘接獲信保基金通知保證總額度用罄,則停止辦理)

 
本行優惠措施
  1. 企業承作新臺幣對外幣之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信用保證期間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及保證金。
  2. 承作幣別為美元時,額外享有訂約匯率得依本行公告之相近天期牌告買入匯率加碼3分。
  快捷選單
  智能客服
  回到畫面最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