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
適用對象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者:
-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之企業。
- 限由同一家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外銷貸款,並依信保基金外銷相關貸款規定送保者。
信用保證說明
- 用途:用於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 信用保證:中小企業於金融機構承作預售遠期外匯之履約風險,即該企業因故無法取得相對應之出口外匯款項,致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到期之日無法以約定匯率辦理結匯或交割,金融機構所產生之匯率差價損失。
申辦期限及管道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歡迎洽詢本行各分行辦理。
(倘接獲信保基金通知保證總額度用罄,則停止辦理)
本行優惠措施
- 企業承作新臺幣對外幣之預售遠期外匯交易,信用保證期間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及保證金。
- 承作幣別為美元時,額外享有訂約匯率得依本行公告之相近天期牌告買入匯率加碼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