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地貸款
貸款對象
購買建築基地並興建房屋之法人或個人。
貸款期限
五年以內。
貸款額度
按所購土地評估價值扣除應計增值稅後之九成且不超逾取得成本之七成為限。
償還方式
基地轉售或建物完工出售或貸款到期償還。
擔保品
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