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然人(公司行號含籌備處)存款開戶須知
存款/外匯
2026-09-01
親愛的客戶您好:
感謝您選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為遵循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令規範,並落實身分確認及風險管理措施,本行於受理開戶申請時,將依據客戶提供之資料進行審查,以瞭解開戶目的及帳戶使用需求。
開戶申請資格及審查機制說明如下:
一.非自然人(公司、行號):
設立未滿半年且資本額新臺幣50萬元(含)以下者,其負責人須與本行存款業務(不含數位存款)往來6個月以上,且帳戶最近6個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25萬元並具實質且正常交易往來紀錄(不含利息撥入)。
二.籌備處:
負責人須與本行存款業務(不含數位存款)往來6個月以上,且帳戶最近6個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25萬元並具實質且正常交易往來紀錄(不含利息撥入)。
三.強化開戶審查機制:
非自然人(含籌備處) 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時,本行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盡職審查(KYC)及實質受益人身分確認作業,並綜合評估開戶合理性等因素;如經評估有辦理實地訪查或其他查核之必要者,開戶案件須俟相關審查程序完成後始得辦理,爰可能無法於申請當日完成開戶。開戶申請結果以本行審查結果為準。
四.法律責任宣導:
倘將帳戶交付他人供非法用途使用,除可能涉及刑法幫助詐欺等刑事責任外,亦可能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為維護您的權益及帳戶安全,請妥善保管帳戶及相關資料,避免遭不法人士利用而衍生法律責任。
合作金庫銀行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