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戶對象 |
1.自然人 2.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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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文件 |
1.應備證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人應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 謄本及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正本。 (2).外國人:護照及提供載有「統一證號」之「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或提 供載有「統一證號」之旅行證或居留證。 (3).在中華民國設立登記之法人: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份證正本,非 營利事業機構應另提供免稅證明文件。 2.信託印鑑。 3.填具開戶及相關書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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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託方式/最低信託金額 |
1.單筆信託: 非債券型基金每筆最低信託金額為新台幣1萬元;債券型基金每筆最低信託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並以新台幣萬元為增加單位。 2.定期定額信託: 每筆最低新台幣3,000元,並以新台幣1,000元為增加單位。 3.若本行或基金公司對申購最低金額另有規定者,從其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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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託費用 |
1.申購手續費:依各基金規定費率計算,並於每次投資時計收,惟定期定額投資 每次最低收費新台幣50元。 2.信託管理費:自申購日後滿一年起,依持有日數以原始信託金額年費率千分之 二計算,並由本行於信託投資標的每筆賣出或贖回時扣收,惟每筆合計最低新 台幣200元。 3.轉換手續費: 本行:每筆收取新台幣200元。 基金公司:依各基金規定費率,以內扣或外收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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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定額信託注意事項 |
1.為確保扣款投資成功,請於每月指定扣款投資日(6、16、26日,可擇一或二或三扣款)之前一日,於指定扣款帳戶內留存足額扣款金額及申購手續費。 2.申請定期定額信託及投資設定異動事項,請於指定扣款日前一營業日(含)辦理,並於完成相關手續後當次扣款才生效,否則視為下次扣款生效。 3.連續3次扣款失敗視為委託人終止該筆委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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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預告 |
1.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2.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或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3.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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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專線 |
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02)23118001或洽全省各營業單位信託經辦 |
| 受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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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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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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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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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申購(債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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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10: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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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申購(非債券型)
轉換、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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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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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額申購及異動事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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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3: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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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申請依上列時間為準,若基金公司對特殊類型基金受理時間另有規定者,從其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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