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輕鬆使用合庫VISA金融卡 |
1.可於全球2,500萬家VISA特約商店購物消費 2.立即領卡,金融卡啟用後即可刷卡消費 3.帳戶有多少花多少,不怕超支 4.直接由帳戶扣款不必另外繳款 5.每月提供消費明細對帳單 6.每筆刷卡消費達一定金額,立即以簡訊通知 7.20歲以上自動享有國外消費功能 |
| VISA金融卡之申請 |
1.凡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且已於本行設立存摺存款帳戶者,皆可申請。 2.每一帳戶以申領一卡為限,且同一帳戶不得同時持有其他金融卡。 3.僅發行正卡,不核發附卡。 |
| 辦理手續 |
若您欲申請VISA金融卡,請親持身分證、存摺及原留印鑑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 |
| 卡片啟用及變更密碼 |
1.若您在櫃台親自領取卡片,櫃台服務人員會為您辦理啟用:或者您也可以持舊卡在本行ATM辦理啟用,一經啟用則舊卡自行作廢。 2.若分行以郵寄方式將卡片寄給您:您可持舊卡至本行ATM辦理啟用或利用電話語音專線(限有申請電話語音服務者),選擇「啟用VISA金融卡」之項目(按”1”再按”7”)。【限舊卡換新卡(舊卡為非事故卡)且已申請電話語音服務者】語音服務專線如下: 02-27040011, 03-3375551, 03-5258427, 03-9315107, 03-8349163, 037-364805, 04-22225501, 04-7264660, 049-2202855, 05-2279918, 05-5360900, 06-2281356, 07-3231960, 08-7334840, 089-333983, 06-9264010
3.新卡收到後,請立即於簽名欄簽上您的大名,日後刷卡消費時,簽帳單上亦請簽以同式樣的簽名。 4.請持基碼通知書至本行ATM或eATM辦理基碼變更後,才能使用金融卡及簽帳消費功能。 |
| 卡片掛失 |
卡片不慎遺失或被竊之處理,可於下列方式中擇一處理: 1.通知客服:請撥打0800-033175、04-22273131、02-23319370 2.電話語音服務專線:(限已申請電話語音服務者)02-27040011,03-3375551,03-5258427,03-9315107,03-8349163,037-364805,04-22225501,04-7264660, 049-2202855,05-2279918,05-5360900,06-2281356, 07-3231960,08-7334840,089-333983,06-9264010 3.網路掛失:進入合庫首頁(http://www.tcb-bank.com.tw),點選「網路銀行」,選擇申請/掛失,掛失類項下之金融卡掛失,進入「金融卡掛失及補發」畫面,逐項輸入資料後按「確定」即可完成掛失手續。 4.臨櫃掛失:若於營業時間內,存戶可親持身分證及原留印鑑至發卡單位辦理掛失手續並可同時申請補發『新卡及新基碼』。若情況緊急而存戶無法馬上親自辦理者,請撥打客服專線辦理掛失,再至發卡單位補辦書面手續。 以上任何一種掛失方式完成後,客戶仍需再於營業時間內至發卡單位補辦書面手續。 |
| 卡片使用及保管 |
1.持卡人收到VISA金融卡請先於卡片簽名欄上簽名,以降低遭第三人冒用之可能性,並立即完成開卡及密碼變更作業。 2.卡片視同現金需妥善保管、遠離有磁性物品、避免與其他磁片重疊放置,減少磁條消磁的情況。 3.持卡人簽帳消費時,於出示VISA金融卡刷卡後,經查對無誤,應於簽帳單上簽名確認,並自行妥善保管簽帳單收執聯,以供日後查證之用。 |
| 刷卡消費限額 |
1.刷卡消費累計金額每日最高新台幣3萬元(消費限額並不併入自動櫃員機提款及轉帳之日限額內)。 2.於國外提款時,每日累計提款金額不得超過折合新台幣10萬元之等值外幣。 |
| 各項費用 |
1.掛失手續費:本行酌收掛失手續費每筆新台幣100元。 2.調閱簽帳單手續費:每筆新台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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