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 可以增加營業單位的收益及提升服務品質。 |
| 服務對象 | 凡國內、外金融機構發行之VISA或MASTERCARD國際信用卡持卡人,均可以出示本人證件正本(本國人為身分證、外國人為護照、大陸人士為旅行證或居留證)及國際信用卡向本行任何營業單位辦理櫃台預借現金。 |
| 手續費計收方式 | 持卡人應付手續費: 依各發卡銀行規定收取手續費用。以合庫的信用卡為例: 持卡人應付手續費NT$150+(預借現金金額)×1.5﹪ 收單銀行之手續費收入:(受理櫃檯預借現金之營業單位即為收單銀行) (1)發卡銀行為聯合信用卡會員銀行或國外銀行: US$1.75+(預借現金金額)×0.33﹪ (2)發卡銀行為財金公司會員銀行: NT$45+(預借現金金額)×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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