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政府債券的好處 |
1.公債由政府發行安全無虞。 2.可隨時在債券市場出售流通性佳。 3.利息收益穩定,並可供作押標金或質押擔保品使用。 4.投資者在利率高檔以低價買進債券,再於利率下跌時高價賣出,享有資本利得,但相對亦有投資風險。 5.個人承作公債附買回交易,資金彈性運用且收益免稅。 6.利用債券附賣回交易,融通成本低。 7.個人持有債券兌領債息,併入全年利息所得,未超過新台幣27萬元部份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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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債券的交易方式 |
1.買斷 2.賣斷 3.附買回約定(簡稱R/P) 4.附賣回約定(簡稱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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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稅賦規定 |
(一)利息所得稅 1.營利事業: 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面值及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2.個人: 以其兌領之息票利息金額併入當期綜合所得稅。 (二)證券交易所得稅 目前停徵。 (三)證券交易稅 無。 (四)營業稅 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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